Friday, November 16, 2007

正道神学讲座《基督论》后记

正道神学讲座《基督论》后记
有幸参加于2006年5月6~7日由正道培训服务中心主办、李健安博士主讲的正道神学讲座:归正神学之《基督论》。是次讲座分为8堂课,实在是浓缩神学课程中的再浓缩。在此兹将在讲座中所明白、所领悟的记下,作为分享。

李博士将基督论分为两大范围来讨论,即是基督的位格基督的工作。基于为何会有基督论,乃是对“基督是谁?”这问题而产生。主耶稣在世时曾问过门徒有关于“他本身是谁”这个问题。(太16:13~19)。如果我们对这问题没有正确的答案及认识,那么我们也可能会犯下与异端同样的错误。犹太人期望中的弥赛亚是具有军事性及政治性的基督,而异端对基督的错误认识则是在“神人二性”这教义取不到一个平衡:若不是否认/贬低基督的神性,就是否认了基督的人性。

因此,众教会在公元451年召开了迦克墩会议,为基督的位格下了定夺,发展了“神人二性”的教义,也就阐明了基督只有单一的位格,但却是完全的神,同时也是完全的人。圣子基督道成肉身取了人性,成为完全的神、人,但他并不因此成为一个混合体,或是有两个位格。反而,在道成肉身的过程中,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毫无改变、混杂、增加受损,而两者也不能互相变质、转换。

圣经中有关神人二性的部分重要经文如下:
西2:9;提前3:16;罗9:5;太1:23;路1:31~35;2:40,52;约8:56~59;11:35;来2:14~15,4:15等等。

至于虚己论,乃是有关理论根据腓2:5~12解释为基督在道成肉身时“倒空”了神的非道德方面的属性,如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正统神学不能接受有关理论,因为认为此论将神的属性看得太轻率,可轻易丢弃。

对于基督的工作,李博士分成基督的职分和基督的赎罪两方面来探讨。

首先,我们要承认基督是先知、祭司及君王。这三重职分的工作性质是分不开的,意即我们不能以时间的先后来划分这三职分。比方,基督在讲道时(先知的职分),他会怜悯人(祭司的职分),同时也有权柄赦罪、行神迹(君王的职分)。这三重职分原本是要由人来完成,因人有悟性、知识可发掘真理,活着为荣耀神,且要管理世界万物。但人犯罪堕落后失去了这三职分,因此,基督的工作包括了复原这起初的职分。

可惜教会并没有像讨论基督的位格一样召开会议为基督的赎罪理论议决,以致我们虽然在今天有众多的理论,但却没有很清楚地为基督的赎罪理论来下定义。因此,我们对神救赎的工作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换句话说,我们只能从圣经中知晓信靠十字架能得救,但却不能清楚知晓这救赎工作是如何完成的。


基督的赎罪理论有六种之多:
1) 苏尼西之榜样论 (Example Theory by Socinus)
2) 阿伯拉德之影响论 (Moral Influence Theory by Abelard)
3) 格鲁希乌之管治论 (Governmental Theory by Grotius)
4) 安瑟伦之满足赎罪论/ 交易理论 (Satisfaction or Commercial Theory by Anselm)
5) 得胜论 (Atonement as Victory)
6) 代惩罚论 (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

想要在此尽述“基督论”乃是不可能的事,但盼此文能达到扼要简短的阐明,让没参加讲座会的弟兄姐妹得益处。同时,也深盼在将来的讲座会有更多的弟兄姐妹亲身参加,在真道上有更深的追求、扎根,在末世歪理的冲击下,继续将信仰建立在基督上。

吴健星
2006.05.23
sigmalpham@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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