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15, 2008

“我打算要离婚了。。。。。。”

最近几个友人向我谈起天,谈到他们的内心世界,都不约而同的和我谈及他们的婚姻出了问题,甚至认真的想过要离婚。“我打算要离婚了。。。。。。”,这是他们的心声。友人当中,有基督徒,有非基督徒。听了他们的情况,内心有说不出的无奈,现代人的婚姻,是那么脆弱的令人经不起考验的吗?离婚,到底是不是一个出路,好让彼此有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另一段婚姻呢?离婚,到底是不是上帝允许的呢?圣经如何说明有关于离婚的教导呢?让我们看看几段经文:

马太福音5:32
32 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凡 休 妻 的 , 若 不 是 为 淫 乱 的 缘 故 , 就 是 叫 她 作 淫 妇 了 。 人 若 娶 这 被 休 的 妇 人 , 也 是 犯 奸 淫 了 。

马太福音 19:9
9 我 告 诉 你 们 , 凡 休 妻 另 娶 的 , 若 不 是 为 淫 乱 的 缘 故 , 就 是 犯 奸 淫 了 , 有 人 娶 那 被 休 的 妇 人 , 也 是 犯 奸 淫 了 。


哥林多前书 7:10-16;39
10 至 于 那 已 经 嫁 娶 的 , 我 吩 咐 他 们 , 其 实 不 是 我 吩 咐 , 乃 是 主 吩 咐 , 说 , 妻 子 不 可 离 开 丈 夫 。
11 若 是 离 开 了 , 不 可 再 嫁 。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 丈 夫 也 不 可 离 弃 妻 子 。
12 我 对 其 余 的 人 说 , 不 是 主 说 , 倘 若 某 弟 兄 有 不 信 的 妻 子 , 妻 子 也 情 愿 和 他 同 住 , 他 就 不 要 离 弃 妻 子 。
13 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 丈 夫 也 情 愿 和 她 同 住 , 她 就 不 要 离 弃 丈 夫 。
14 因 为 不 信 的 丈 夫 , 就 因 着 妻 子 成 了 圣 洁 。 并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 就 因 着 丈 夫 成 了 圣 洁 。 ( 丈 夫 原 文 作 弟 兄 ) 不 然 , 你 们 的 儿 女 就 不 洁 净 。 但 如 今 他 们 是 圣 洁 的 了 。
15 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离 去 , 就 由 他 离 去 吧 。 无 论 是 弟 兄 , 是 姐 妹 , 遇 着 这 样 的 事 , 都 不 必 拘 束 。 神 召 我 们 原 是 要 我 们 和 睦 。
16 你 这 作 妻 子 的 , 怎 么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丈 夫 呢 ? 你 这 作 丈 夫 的 , 怎 么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妻 子 呢 ?


39 丈 夫 活 着 的 时 候 , 妻 子 是 被 约 束 的 。 丈 夫 若 死 了 , 妻 子 就 可 以 自 由 , 随 意 再 嫁 。 只 是 要 嫁 这 在 主 里 面 的 人 。


很清楚,只有在两个情形下,神容许人离婚:
1。一方犯奸淫,另一半可以要求离婚,原因是另一方已经毁了婚约。注意,这里讲的是“可以”,并不是“一定”。当发现配偶不忠于己时,应该找出问题的所在,然后赦免对方,彼此和解并恢复关系,而不是直接离婚。虽然这是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应该努力去寻求和解的方法,而不是以离婚为终极目标。万一失败了,避免不了离婚的下场,双方就不可再婚(无论是同一个或是不同的配偶),如再婚的话,就是犯了奸淫的罪。

2。一方信了主,不信的另一半坚持要求离婚,原因是不信的一方已“故意离弃”了配偶。注意,这里的前提是双方之前是非基督徒,而信主是在结婚之后的事,不是之前。信主的一方,应该不要和不信的一方离弃,反而要以好见证来让对方信主。

离婚,绝对不是神的心意,但基于以上的原因,神许可人离婚。但离婚后,不可再婚,不然就是犯了奸淫的罪。婚姻的誓约,是一生一世的,直到其中一方离开世界方为终止。双方如在生活上有不同的意见、分歧的话,应该互相包容、谅解。毕竟,双方在婚礼时,曾经在神和众人面前立下了誓言,无论贫富、健康,都一起彼此承担。当面临生活中的挑战,或彼此性格上的不同时,都应该尽力解决,而不是以离婚作为逃避为下场。在彼此不同性格的生活中,夫妻应该从“难受”,到“忍受”,再升格为彼此“接受”,提升到夫妻最高境界的“享受”,而不是从恋爱时候的“享受”,婚后慢慢成为“接受”,到吵架时的“忍受”及最后的“难受”,导致最后“不能受”以离婚收场。

祝天下夫妻:同心建立一个温馨的家。

2008.06.23
2.26 am

1 comment:

sylvia said...

My current visit to KL, my friends told me the same things. Some husbands become womaniser, most wives continue to stay with because of children concerned, some 貌合神离. Very scare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