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友人向我谈起天,谈到他们的内心世界,都不约而同的和我谈及他们的婚姻出了问题,甚至认真的想过要离婚。“我打算要离婚了。。。。。。”,这是他们的心声。友人当中,有基督徒,有非基督徒。听了他们的情况,内心有说不出的无奈,现代人的婚姻,是那么脆弱的令人经不起考验的吗?离婚,到底是不是一个出路,好让彼此有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另一段婚姻呢?离婚,到底是不是上帝允许的呢?圣经如何说明有关于离婚的教导呢?让我们看看几段经文:
马太福音5:32
32 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凡 休 妻 的 , 若 不 是 为 淫 乱 的 缘 故 , 就 是 叫 她 作 淫 妇 了 。 人 若 娶 这 被 休 的 妇 人 , 也 是 犯 奸 淫 了 。
马太福音 19:9
9 我 告 诉 你 们 , 凡 休 妻 另 娶 的 , 若 不 是 为 淫 乱 的 缘 故 , 就 是 犯 奸 淫 了 , 有 人 娶 那 被 休 的 妇 人 , 也 是 犯 奸 淫 了 。
哥林多前书 7:10-16;39
10 至 于 那 已 经 嫁 娶 的 , 我 吩 咐 他 们 , 其 实 不 是 我 吩 咐 , 乃 是 主 吩 咐 , 说 , 妻 子 不 可 离 开 丈 夫 。
11 若 是 离 开 了 , 不 可 再 嫁 。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 丈 夫 也 不 可 离 弃 妻 子 。
12 我 对 其 余 的 人 说 , 不 是 主 说 , 倘 若 某 弟 兄 有 不 信 的 妻 子 , 妻 子 也 情 愿 和 他 同 住 , 他 就 不 要 离 弃 妻 子 。
13 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 丈 夫 也 情 愿 和 她 同 住 , 她 就 不 要 离 弃 丈 夫 。
14 因 为 不 信 的 丈 夫 , 就 因 着 妻 子 成 了 圣 洁 。 并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 就 因 着 丈 夫 成 了 圣 洁 。 ( 丈 夫 原 文 作 弟 兄 ) 不 然 , 你 们 的 儿 女 就 不 洁 净 。 但 如 今 他 们 是 圣 洁 的 了 。
15 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离 去 , 就 由 他 离 去 吧 。 无 论 是 弟 兄 , 是 姐 妹 , 遇 着 这 样 的 事 , 都 不 必 拘 束 。 神 召 我 们 原 是 要 我 们 和 睦 。
16 你 这 作 妻 子 的 , 怎 么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丈 夫 呢 ? 你 这 作 丈 夫 的 , 怎 么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妻 子 呢 ?
39 丈 夫 活 着 的 时 候 , 妻 子 是 被 约 束 的 。 丈 夫 若 死 了 , 妻 子 就 可 以 自 由 , 随 意 再 嫁 。 只 是 要 嫁 这 在 主 里 面 的 人 。
很清楚,只有在两个情形下,神容许人离婚:
1。一方犯奸淫,另一半可以要求离婚,原因是另一方已经毁了婚约。注意,这里讲的是“可以”,并不是“一定”。当发现配偶不忠于己时,应该找出问题的所在,然后赦免对方,彼此和解并恢复关系,而不是直接离婚。虽然这是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应该努力去寻求和解的方法,而不是以离婚为终极目标。万一失败了,避免不了离婚的下场,双方就不可再婚(无论是同一个或是不同的配偶),如再婚的话,就是犯了奸淫的罪。
2。一方信了主,不信的另一半坚持要求离婚,原因是不信的一方已“故意离弃”了配偶。注意,这里的前提是双方之前是非基督徒,而信主是在结婚之后的事,不是之前。信主的一方,应该不要和不信的一方离弃,反而要以好见证来让对方信主。
离婚,绝对不是神的心意,但基于以上的原因,神许可人离婚。但离婚后,不可再婚,不然就是犯了奸淫的罪。婚姻的誓约,是一生一世的,直到其中一方离开世界方为终止。双方如在生活上有不同的意见、分歧的话,应该互相包容、谅解。毕竟,双方在婚礼时,曾经在神和众人面前立下了誓言,无论贫富、健康,都一起彼此承担。当面临生活中的挑战,或彼此性格上的不同时,都应该尽力解决,而不是以离婚作为逃避为下场。在彼此不同性格的生活中,夫妻应该从“难受”,到“忍受”,再升格为彼此“接受”,提升到夫妻最高境界的“享受”,而不是从恋爱时候的“享受”,婚后慢慢成为“接受”,到吵架时的“忍受”及最后的“难受”,导致最后“不能受”以离婚收场。
祝天下夫妻:同心建立一个温馨的家。
2008.06.23
2.26 am
Sunday, June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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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My current visit to KL, my friends told me the same things. Some husbands become womaniser, most wives continue to stay with because of children concerned, some 貌合神离. Very scar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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